互联网 侠名 修理厂管理 2013-10-22
员工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企业根据员工表现,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评绩,以作进级及工资调整之依据,使有职位空缺时给予提升机会,而此机会将尽可能给予本企业员工。 1.1.勤奖励。员工每个月迟到积累不超过十分钟、不早退、不临时请假(事假及两天以内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请)可获奖励。 2.2.绩奖励。员工若有以下佳绩者,得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奖励并作升职之参考。 1) 服务周到,态度良好,博得客户普遍赞扬者。 2) 品行良好,不计较个人得失,无不良嗜好者。 3) 技术精湛,经验丰富,见解正确,为企业做出贡献者。 4) 提出意见、建议获企业采纳,取得效果者。 5) 协助业务发展,使之能增加收益/ 6) 检举舞弊或其他对企业不利事情,因此减少或免除损失者。 7) 勇于开拓,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为员工之表率而获主管推荐者。 8) 遇紧急突发事件如防风、防火、安全事故等应变能力强,临危不乱,处理得当者。 9) 保护、爱护企业资产、设备和财务,使之免受损失者。 10) 应对处置得当,令企业声誉增加者。 二、处罚 本企业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雇、开除。 1.员工若违反下列规则者,将受纪律处罚。 1)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外出或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会私客。 2)私自动用企业机器设备作私活,打私人长途电话。 3)工作时间饮酒、奕棋、睡觉。 4)随地吐痰、丢弃烟头、杂物。 5)粗言秽语、喧哗、滋事。 6)造谣生事、企图陷害或匿名诬告。 7)借企业款项,过期不还。 8)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出差再外绕道营私或利用企业客户营私。 9)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职工因违反纪律而获纪律处罚书后,将记录于本档案中。 2.员工如犯下列过错应立即开除。 1)工作态度恶劣,拒绝上级合法及合理之指令。 2)玩忽职守、渎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3)不忠诚于企业事业,贪污受贿及收受未经企业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报营业额、骗帐,除开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企业按反贿赂条例规定,将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4)未经批准私自将企业图纸、文件、资料、产品偷拿出企业。 5)故意损坏企业设备及财产,或故意泄露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 6)聚众滋事,破坏内部工作秩序。 7)吸毒、盗窃、于企业内聚赌、有伤风化、调戏或利用职权侮辱同事、打击报复同事。 8)对上级、客户态度粗鲁、不礼貌与同事大声争吵、斗殴。 9)私藏违禁物品、军火、武器于企业范围内。 10) 未经授权,散步发表不利于企业声誉、内部运做及经营管理之言论、材料。 11)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或当年累计旷工七日者作自动离职论处。 12) 员工因违反所在地法规而被拒捕或检控。 13) 工不按企业规定办事及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失职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本企业保留追究声誉损失的权利。 三、员工违反企业纪律制度,其主管纵容、包庇、知情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的视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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