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侠名 修理厂管理 2013-10-2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凡使用的车辆和其他活动设备(包括地震施工钻机等特种车辆)必须性能良好、部件齐全、车容整洁。车辆的总成件、附属件、制动、传动、转向等装置,必须连接牢固,无松动、无异响、灯光、喇叭、指示仪表完好。 2)行驶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牌照和放大号清晰可辨,经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审验合格,证照齐全,方准行使。 1)车辆改型(包括临时改型)、增加设备、改变颜色等,必须先申请,由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准行驶。 2)车辆落户、转户,必须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领取牌、证后,方准行驶。 3)特种车(包括吊车、钻机车、大轮车、罐车等)不准当交通车使用。 4)大轮车起步必须有人指挥,防止车辆前后有人和物,司机若不能发现,将造成交通事故。大轮车施工行驶车速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 5)车辆管理必须坚持“三检制”,禁止带病行驶。 6)车辆出场必须持有调度派车路单,无路单一律不准出车场。禁止跑私车、干私活 7)禁止一切车辆在家属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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