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侠名 修理厂管理 2013-10-22
第五章 财务监督 一、财务部及财务人员的有权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 二、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应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其更正、补充。 三、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税务等制度规定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 四、财务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时,财务部应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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