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侠名 汽车保养维修
近日,消费者官某在龙岩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某品牌汽车,行驶一星期就出现轮胎爆胎的现象。官某找到店家,店家称不是轮胎质量问题,不予处理。无奈之下,官某只好求助于12315帮助调解。但由于对轮胎爆胎的原因,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谁的责任,经过调解,店家只同意以赠送汽车保养和镀膜等方式作为对消费者爆胎的补偿。 记者经过了解发现,近期以来,汽车变速箱、车身及电气、发动机等成为汽车质量最主要的申诉对象。在售后服务中,服务态度差及维修技术水平是服务方面最主要的申诉方向,欺诈销售同比也有了较大增幅。大部分服务申诉都是由于车主对4S店员工处理车辆故障的技术水平、解释沟通不满而引起的。 “买车很容易,但车子在售后服务中一旦出现纠纷,车主要维权就很难。”在采访中,多数消费者这样表示。 去年10月底,福清市的消费者杨先生将别克(Buick) 车送到龙岩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当时双方达成协议是更换新的左后叶配件,但消费者发现店家没有更换新的配件,于是要求店家退还维修费用。经12315调解后,店家表示会按照约定为消费者更换相关配件。 而邱先生的维权之路就没那么顺利了。今年2月份左右,邱先生在新罗区莲花山对面某家汽车生活馆烤漆,把车停在该店3天。3天后把车取回也没发现什么问题。可过了一段时间,邱先生才发现,车内的很多原装配件都被该店偷偷换走。再次找到该家汽车生活馆时,发现店铺早已人去楼空。打通了该店老板(Honcdo)电话,老板(Honcdo)却称其已不在龙岩。 据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举证不力、鉴定无门、维权成本高、解决效率低、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到位等造成了目前汽车售后服务维权难。该负责人提醒车主,买车时,在挑选汽车产品,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试车时最好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谨防新车就出现问题。购买汽车产品,要注意某些4S店对“定金”、“订金”解释的不同。此外,建议用户在购买合同上要注明提车日期,以防销售商随意延期。履行合同是双方的义务,厂家或服务商应严格遵守,车主也应照章履行。车辆出现问题后,如果知道发生故障的部位,车主最好先通过使用手册,了解相关配件的质保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减少额外成本。保修期内车辆出现问题,应及时向4S店或维修站反映,遇到“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等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车主应保留日常维修、保养的单据,每次维修要求维修站做记录,并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还要有车主自己的签字,这样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凭据。来源:盖(Guy)世汽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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