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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汽车配件市场(为与宏观汽车配件市场相区别,简称“汽配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现象——“打真不打假”,即商标权利人在进行商标维权的时候,不是打击假冒商品,而是有针对性地对真品进行打击。这种现象既给工商部门执法造成了障碍,也给汽配城商户和汽配城主办单位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在相当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本文在对此现象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监管策略。 一、汽配城流通渠道分析 汽配城商户进货渠道比较复杂(参见汽车配件市场流通渠道示意图),下文将对其进货渠道逐一进行分析。 (一)主流渠道 主机厂(一般是商标权利人)向上游的配套配件厂商订货,并销售给下游的4S店,是目前我国汽车配件流通的典型“主流渠道”。该渠道原则上是封闭的:主机厂与配套厂商签订协议,要求配套厂商不能将主机厂订购的配件销售给第三方;主机厂同时与4S店签订协议,要求4S店的配件不能外流,只能在汽车维修中使用或者销售给4S店的终端客户。在此封闭体系内,主机厂可以完全控制渠道,操纵配件的终端价格,调配体系内各方的利益,形成对配件流通渠道的垄断。该体系虽然实际上构成了对市场的垄断,但由于汽车配件对安全要求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目前汽配市场假冒伪劣商品较多的现状,管理机构对该体系采取了容忍的态度。 (二)非主流渠道。 主流渠道畸高的利润,催生了主流渠道之外的非主流渠道。而非主流渠道体系的核心就是汽配城。汽配城由众多商户组成,其中任何一家商户都没有能力对该市场进行垄断,因此,这是一个竞争非常充分、充满活力的市场。由于主流渠道的封闭,汽配城的商品主要依赖于主流渠道产品的流出和主流体系外厂商的模仿,造成其进货渠道杂乱,产品良莠不齐。 (三)汽配城商品的来源。 一是配套厂流出。配套厂根据主机厂的订单进行生产,为了应付市场变化,会多生产出一部分,这部分多余配件如果主机厂用不了,有些配套厂会私下自行销售。由于主机厂会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打压配套厂的利润,某些配套厂会故意多生产出一部分配件私下销售。有些被主机厂退回的不符合主机厂标准的配件(通常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配件),也被配套厂私下销售。此外,主机厂为保障配件供给,在指定主配套厂的同时,还指定了备用的配套厂,备用配套厂的配件不一定能够用上,但备用厂的产能仍然存在,这些备用厂也会自行生产并销售。在主机厂上游配套厂流出的配件,一般被称为“副厂件”。对于该称呼一直有争议,本文不作评价,为行文方便仍采用该通称“副厂件”。 二是4S店流出。根据协议,4S店通常是不能将配件向汽配城销售的,但由于4S店有销售任务,有时候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会向渠道外以维修的名义销售配件。也有些4S店和配件商户有特殊的关系,可以为这些商户提供货源(通常不提供正式票据)。值得一提的是,有的4S店也会到汽配城采购配件。 三是平行进口。平行进口是指国内代理商未经国内商标权利人同意直接从国外进口相同商标的配件(该渠道流程如图所示)。 境外厂商(境外商标权利人)许可国内的主机厂(更多的情形是合资建厂)使用商标,由国内主机厂进行生产并销售,而由于主流渠道内的高价格,形成了境内外的价格差,国内的代理商可以向境外的同品牌代理商采购,并向汽配城销售,这就形成了另一条平行的进口渠道。 四是通用配件厂商生产。通用配件是主机厂配套厂商之外的正规厂商生产的配件。这部分配件一般有生产厂商的自有品牌,可以适用到特定的车型。 五是拆车件。拆车件一般是在旧车上拆解下的可以再利用的配件。其来源包括维修厂、4S店、旧车拆解厂、被盗机动车等。 六是假冒配件。目前国内有一部分厂商或者作坊在专门生产劣质配件,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劣质配件的生产在某些地区已经形成了规模,成为了地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劣质配件质低价廉,有广阔的市场,同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长时间以来屡禁不绝。汽配城,尤其是管理不规范的汽配城是劣质配件的重要销售场所。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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