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网 侠名 汽车保养维修 2008-6-23
购买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和不计免赔等3种险种。因自己驾车撞着围墙,使轿车右侧车头受损,经过拨打服务报案电话,保险公司人员进行了勘验、定损。但令李先生想不到的是,维修后,拿着费用发票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公司人员却以“公司正与汽修厂打官司,等官司了结后,再进行理赔”。李先生非常疑惑:“几次交涉之后,公司如此答复显然不能让我信服。” 李先生所驾驶的轿车车主是自己母亲。去年10月8日,李先生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保险,其中有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和不计免赔险等3种险种,共支付了2900余元保费。今年3月的一天,他驾驶轿车不慎撞上围墙,导致车头右侧受损。按照发生保险事故的理赔程序,经过报案、勘验、定损,确认由修理点直接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隔不久,修理厂人员告诉李先生,保险公司因与另一家汽修厂正打着官司,要等官司了结之后才支付理赔金。于是,李先生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证实了修车点人员说法。在得不到及时理赔金的情况下,5月初,李先生先行向修车点支付了1200余元维修费后,与保险公司进行了交涉。 “真的没想到。我的保险费交给了保险公司,而且手持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和发票,正常理赔与他们打官司有何关系呢。当听到经手人说的‘我的保费还没入到公司账户’的情况时,更是生气。”李先生回忆起几次与西山支公司人员进行交涉,对得到的答复很是不满意。 昨日,记者带着李先生的疑问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公司采访,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张外接待了记者。同时,公司办理保单的经办人接受了采访。 张外首先表示:“肯定要赔!”随后他解释,为李先生代办保单的汽修厂,从去年8月份就开始代办中保的车险,但至今一直没有将收取的近40万元保险费入到保险公司的账户。因与这家修理厂打官司,李先生也因此受到“牵连”。经办人也表示:“李先生的保单是汽修厂代办的,保费还未入到公司账户,因而只有等官司了结后,才能进行理赔。”但在此前李先生曾告诉记者,他的保险费是交给了保险公司经办人的。 最后,张外说:“将在近段时间把理赔金支付给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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