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侠名 汽车保养维修
车辆在送到维修厂修理时发生自燃,导致车辆报废,那么在索赔时车辆保险及购置税是否包括在内呢? 2009年9月的一天,家住张店的宋先生驾驶的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随后,他便将车送往修理厂维修。在修理过程中,车辆突然起火,车上的东西全部被烧毁,经消防队施救火势得以控制,但全车已报废,给宋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发后,宋先生找到修理厂的王经理进行交涉,对方承诺会赔偿损失车辆并签订了相关的赔偿协议。 事情过去5个月后,宋先生迟迟没有等来对方的赔偿,于是,他再次找到王经理要求对方尽早赔偿,而此时,王经理则以车辆进厂维修时车辆底部已经出现轻微烟雾为由,拒绝赔偿损失车辆。 宋先生听后非常气愤,于是便拿出了当初所签订的赔偿协议,“我们已经签订赔偿协议了,如果你不赔偿,我就去法院告你。” 思量再三,王经理提出要进行车辆损失评估,并按照评估后的价格进行赔偿。 宋先生为了能尽早拿到赔偿,便找到一家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了损失评估,最终定损价格为65000元,除此之外,宋先生还要求王经理赔偿其车内高档衣物损失费5000元、车辆交强险400元以及车辆购置税5515元等费用。 而王经理在得知宋先生提出的索赔数额后,表示他只会赔偿车辆定损价格65000元,其他费用一概不予支付,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无奈之下,宋先生只得将王经理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其车辆各项损失费用75915元,以及车辆损失评估费2000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经理则表示对宋先生所主张的车上物品以及车辆交强险、购置税等损失不应由他来赔偿,且宋先生的车辆在送修前已经出现轻微烟雾,但对方并未说明情况,所以请求驳回原告的诉求。(鲁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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