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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辆新车,却从此没睡过安稳觉。前日,临安市民陈先生给本网维权热线0571-85311026打来电话,称自己在临安福通专营店购买了一辆福克斯三厢,提回去第二天发现前挡风玻璃两侧有碎裂痕迹,不仅更换新车的要求被断然拒绝,甚至提出更换玻璃后给予经济补偿的方案也被对方一口回绝。 得知此情况后,记者联系到浙江福通4S店的销售部王经理,他表示此事双方已经在协商,福特厂方也表示可以更换前挡风玻璃,出于对车主的考虑,可额外赠送一两次保养,至于经济补偿的事公司不会答应。 新车前挡风玻璃碎裂疑是“质量问题” 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27日,他在临安福通专营店里购买了一辆福克斯AT时尚型的车子。 “交完款,办完手续,也比较晚了,加上当时还带着小孩,所以车子也没仔细看就提回来了。第二天早上,发现前挡风玻璃有裂痕,当时就给销售员打了电话。”陈先生一脸愁容地说。 陈先生说,他和家人先去了临安专营店协商,但对方称索赔要找4S店,他们只得在专营店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了趟天目山路上的浙江福通4S店,在福通4S店的协商让双方矛盾激化。 “他们说,具体原因未能查明,不排除人为因素。这车我当天提回去,第二天就发现了,就隔了一个晚上,而且提回来后一直停在车库里的,不可能出现受外力撞击的情况,现在挡风玻璃里面有碎裂痕迹,但是外面并没破,也没石头蹦出孔的痕迹。”陈先生对4S店人为一说提出质疑。 “去协商了几次,他们销售经理都不答应换车和退车的要求。”陈先生说,“后来他们拍了照片发给厂家,厂家回复可以更换前挡风玻璃。” “如果光更换块前挡风玻璃,其它补偿一点没有,我们肯定不答应的,我们都是普通工薪家庭,买一辆车也不容易,现在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搁谁身上都无法接受。我的条件是换车,换不了最少也得有经济补偿吧?”陈先生的老婆抱怨道。 在4S店讨不到说法的陈先生夫妇,只得寻求媒体帮忙,周末记者带着夫妇二人来到了杭州中奥汽修厂。 陈先生指着前挡风玻璃上的碎裂痕迹告诉记者,“你看,这就是当时发现的情况。”记者看到,在前挡风玻璃的两侧下方都有碎裂的痕迹,而且较为明显。“既然他们不给退换,那我们也退一步,换了玻璃之后要适当给一点经济补偿,要不心里真接受不了。”陈先生说。 现场的维修师傅看到碎裂痕迹后,纷纷称“按这个裂痕看,不大可能车主自己人为造成的,很可能是厂里装配的环节或者运输环节弄坏的,不过按理说厂方出厂时都会检查,这么明显的痕迹怎么能漏过?这也太粗心了。” 宫技师也表示“前挡风玻璃这种破碎的情况有很多种,有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引起的,也不排除玻璃本身自爆的可能。最好跟厂家申请换一块就可以了,有可能的话,稍微补偿一点。” 陈先生新买的福克斯 图中间为前挡风玻璃左侧下方碎裂的痕迹 前挡风玻璃右侧碎裂的痕迹 浙江福通4S店:只给换玻璃,不会给车主经济补偿 随后,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天目山路上的浙江福通4S店协调此事,该店王经理也承认是有这个问题,但是王经理并未承认是汽车质量原因,并推脱不能确定是4S店的责任,退换车辆,目前来看不可能。 王经理同时表示,这事已经反馈了厂方,上面回复在保修期内可以免费更换,考虑这辆车子是刚刚买去的,4S店也会赠送一两次保养给车主。 车主陈先生表示这样的结果无法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章损害赔偿中的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本案的车子前挡风玻璃存在明显瑕疵,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隐患,且售出时未告知客户。 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汽车也属于三包范围):有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十五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杭州市汽车消费维权专家指导委员会倪主任也表示,针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经济补偿,双方应该协商解决。 目前,此事已经由当地消协介入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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