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侠名 汽车保养维修
经过一段时间的征求意见,佛山市《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实施,佛山市将于2015年全面限制黄标车通行(高速公路、佛山一环、国道除外),车主在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时主动淘汰黄标车,可申请补贴奖励。根据车辆类型,补贴金额在5000—18000元不等。今后若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补贴标准,佛山补贴标准将“就高不就低”。此外,提前将黄标车转出佛山市的,也可获得每辆2000元的补贴。 限“黄”步骤: 各区中心城区明年起限“黄” 在佛山市前三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的基础上,根据《意见》,黄标车限行的第四阶段是从2013年1月1日起,限制黄标车在各区中心城区通行;第五阶段,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进入各区中心城区通行;第六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限制黄标车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佛山一环、国道除外)。 据统计,截至2011年11月底,佛山市汽车保有量达到106万辆,其中黄标车约20.5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19.3%,其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部机动车(210万辆,含摩托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黄标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佛山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补贴申领: 须通过排气检测并领到黄色环保标志 那么黄标车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领淘汰补贴? 根据规定,在2012年7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可以享受政府奖励补贴:本细则实施前,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至少在最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并经核实为佛山市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提前淘汰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等。未能通过排气检测的车辆不能领取环保标志,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属于黄标车,不能享受淘汰黄标车的淘汰补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