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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1】被撞者走了怎么办? 案例:高先生驾驶着他新买的,买了全保的别克车,自北向南以40公里/小时的速度正常行使。行使至路口时,发现一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自西向东闯红灯横穿马路。高先生赶紧刹车,但还是将中学生撞到在地,别克车的前挡玻璃也有破损。当高先生正准备报警时,中学生从地上爬起来,劝说他不要报警,随后便自行离开现场。那么,到底高先生该不该报警呢? 【2】司机应现场报警杜绝后患 高先生为防止中学生诬告为逃逸和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被保险公司认为是自己的故意毁坏行为或恶意索赔行为,应该现场报警。 本案在被撞者走了的情况下,若不是现场报警,则存在不受理的风险和无法获得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充分证据。而且,万一中学生或其家属报案,诬告高先生逃逸,高先生在无人证的情况下,事故经过很难讲清楚。而且,如果没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在责任认定方面,若交警部门受理后能查清事实,高先生将很大可能要承担此次责任,中学生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有关法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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