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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图书出版单位变更程序 审核项目名称 图书出版单位变更程序 审核项目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审核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核程序 一、受理 受理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受理人员; 受理标准 申请人应当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 (一)《图书出版单位变更申请书》。 (二)《图书出版许可证》。 (三)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批准变更的文件。 (四)变更事项的相关说明材料。 受理岗位职责 对已按要求提交了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对因不能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的,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提出具体要求。 二、审理 审理岗位 初审 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工作人员 复审 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处长 审理标准 (一)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依照设立出版单位的审核程序办理。 (二)出版单位其他事项的变更,按照法规规定条件办理。 审理岗位职责 (一)对出版单位改变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的,提出审理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 (二)对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的,在《出版单位变更申请书》签署意见。 三、审定 审定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出版业主管局长。 审定标准 出版单位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审定岗位职责 对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和其他事项的变更,在《出版单位变更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同意变更的,签发给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四、告知 告知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受理人员。 告知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审批进度和结果并予以实施。 告知岗位职责 (一)出版单位终止出版经营活动的,收回《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对同意出版单位改变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起草并上报给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三)对其他事项变更的,变更《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四)未核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五)按规定将审批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宝家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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